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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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003-0021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向入境人员发布温馨提示 对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16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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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向入境人员发布温馨提示 对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16
发布日期: 2020-03-16
安徽省向入境人员发布温馨提示 对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发布时间:2020-03-16 18:16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5日,省外办向入境来皖(回皖)人员发出《温馨提示》。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有关国家和地区感染人数大幅增加,跨境流动传播正引发全球关注。目前仍在境外的安徽省公民及拟来皖(回皖)学习、工作的中、外籍人士应减少移动,尽可能留在当地。如有入境来皖(回皖)意向,应提前与所在社区、自然村或工作学习的企业、单位、学校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温馨提示》指出,对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安徽省将无差别执行相关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同时,将充分照顾当事人合理关切,尊重其宗教和风俗习惯,提供必要保障和协助。

    所有入境人员应主动配合海关、边检等部门和机构,如实填报《健康申报卡》等,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隔离、治疗的,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对境外来皖人员中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可疑症状的人员,将由民航、铁路、公路等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属地政府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来源:安徽省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