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人社明电(2020)22号、宣人社秘(2020)30号文件精神,经对以上87家企业初审,符合规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63-4022130或4022779。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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