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财政工作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02-00048 组配分类: 财政工作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市财政局扎实推进做好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改革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02-00048
组配分类: 财政工作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市财政局扎实推进做好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改革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0
市财政局扎实推进做好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改革
发布时间:2020-02-10 10:53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宁公积金【2019】3号文件要求,为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单位预算收支完整性,从2020年1月1日起,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改为由各单位自行申报缴纳,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公积金管理部,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改革。

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公积金基数测算工作。针对各单位上报的公积金测算表,市财政局进行认真核对检查,确保正确后上报给市公积金管理部,并对各缴存单位做出统一强调:公积金缴纳基数确定好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缴纳标准。

二是积极配合市公积金管理部,做好公积金缴纳工作。公布宁国市公积金管理部缴存帐户及帐号,并通知各缴存单位务必于每月15日前完成公积金网上申报及付款业务,保证网上申报数据与交纳数据一致,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扎实推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