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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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02-001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宁教〔2020〕9号
生成日期: 2020-02-26 发布日期: 2020-02-26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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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宁教〔2020〕9号
生成日期: 2020-02-26
发布日期: 2020-02-26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10:59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指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宣城市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我们研制了《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开学工作预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工作。




                                           2020年2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


为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 开学时间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

二、工作措施

(一)线下培训复课前

1.严禁线下培训。严格执行延迟开学有关规定,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不得开展线下报名。各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全面摸排信息。各培训机构对在聘教职工和已报名缴费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全覆盖、无遗漏掌握其假期去向及健康状况,建立信息动态台账,重点关注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与重点疫区外来人员及疑似、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各校外培训机构每天上午11:00前报送市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校长群。

3.制定工作预案。各培训机构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组织,明确重点举措,责任到人,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疾控机构、教育部门的联系,接受专业指导,开展联防联控;制定全面的开学方案,建立全封闭管理、课前体温检测、疫情动态监测等制度。

4.做好开学准备。各培训机构要全方位改善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口罩回收垃圾桶等必要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严格履行开学申报备案制度。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点在教体局五楼教育科,获得查验同意后方可开学。凡未经申请同意即开学的,视为违规办学行为,将对机构法人严肃追责;对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线下培训复课后

1.把好入校关口。妥善有序组织教职工返岗,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登记、隔离,从严从紧把好关口,确保教师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学校、走上讲台。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带病人员、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有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强化环境卫生。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教室、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活动区域,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上课场所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广泛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物资,严格落实洗手要求。

3.开展动态监测。坚持课前体温检测制度,严禁体温异常者进班级。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监测,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4.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开展面向师生、家长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做好自身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养成洗手习惯,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体育锻炼。

5.规范日常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进行医学隔离观察;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演出、展示、研学旅行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得开展校际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有食堂的培训机构不得向学生提供就餐。

6.规范疫情处置。如发现师生出现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上报属地疾控机构和市教体局,依规妥善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要配合疾控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方案,填报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开学备案表,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强化包保督查。

市教体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干部包保全覆盖,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开展培训、乱收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设置举报途径,电话0563-4013263


附件:1、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开学备案表

    2、宁国市校外培训机构场所预防性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