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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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1911-000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渣土公司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1911-000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渣土公司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关于对渣土公司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09:30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市渣土公司运输资质进行重新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3开始受理有关企业报名,2019年11月27日停止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30日内分别对登记的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颁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二、报名条件

参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8】3号)文件执行。

(一)运输企业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至少15台经检测合格的全密闭环保型专用运输车辆1台洒水冲洗车环保车和洒水冲洗车行驶证必须是所属公司名称);

3具有满足停车需要的停车场,停车场需配备冲洗设备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经营、质量、保养、安全、保洁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5、企业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本地登记上牌。

(二)运输车辆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

2、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入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平台;

3按规定喷印所属公司的名称、标识、编号车身颜色醒目统一(核准后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安排);  

4、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接到通知后如有意愿者,可在规定时限内到市城管执法局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条件逐个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目前具有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资质的企业,核准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重新颁发运输资质,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运输资质。

(五)本通知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12319进行咨询。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