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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解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部门解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1 11:09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源: 医政医管局

  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的进行首诊隔离点的改造工作,加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在首诊隔离点的规范管理,保障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2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5个方面对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管理工作,在设置首诊隔离点时,要将医疗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同步部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地要根据首诊隔离点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和特点,制定完善其医疗管理核心制度。确保患者在首诊隔离点的接收、隔离、治疗、转诊等达到工作要求。三是合理配置医疗力量,各地要根据首诊隔离点的患者数量、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医务人员、设备设施、药品以及防护用品,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首诊隔离点要设置专门部门,负责隔离点的医疗管理,并做好与确定的管理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信息对接工作。五是加强感染预防与控制,各地要加强首诊隔离点的感染防控工作,做好科学合理防护和废弃物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