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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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005-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梅林镇2020年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005-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梅林镇2020年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梅林镇2020年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5-07 10:42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防止和减少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梅林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重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汪世钢

副组长:尹述国

成员:郭 晨、刘 芳、明文孝、张志华、倪孝军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公共设施和设备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保护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意识,维护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电信等)及户外广告、路灯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可能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正常生活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和由此引发的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事故。

四、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处理程序

1、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发生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时,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现场指挥及报告给相关部门。

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联系人及电话等。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进-步扩大。

3、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参与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处置的各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应急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汲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五、善后处理

1、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后,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总结教训

及时总结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