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01-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 文号: 财会〔2019〕23号
生成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1-10
有效性: 有效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10:12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