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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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1902-0000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科技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目录清单(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科技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目录清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2-20 11:09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访事项一:有关科技计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行为持有异议

1、具体投诉请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科技局在市科技计划组织管理过程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法定途径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经费管理办法等。

4、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科技局在市科技计划组织管理过程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省科技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信访事项二:信息公开事项工作中的行政行为持有异议

1、具体投诉请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科技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法定途径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

4、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科技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省科技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信访事项三:市科技局及其二级机构单位有关劳动人事争议

1、具体投诉请求

科技局及其二级机构与工作人员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为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2、法定途径

调解、仲裁、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号)、《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等。

4、处理建议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争议相关方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