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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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贯彻新条例】宁国市气象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9 发布日期: 2019-12-29
【贯彻新条例】宁国市气象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
发布时间:2019-12-29 19:42 来源:宁国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2月27日,宁国市气象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
    会议围绕《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思路、主要变化、内容解读和新的要求等几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系统、详细地解读,要求各科室根据新条例、新要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局主要负责人对此次学习作总结讲话,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修订《新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南。气象部门要充分认识修订条例对新时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二要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要按照新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围绕新条例规定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三要加强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要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主动带头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