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困难群众各项救助工作,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9年度共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528万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52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1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1806万元、孤儿保障137万元、流浪乞讨救助92万元、临时救助11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21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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