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姚先生:我是2017年2月在宁国注册成立的一家电子商务企业,主要在淘宝、一亩田平台上销售宁国山核桃、笋干系列土特产品,预计今年网络销售额可望达到320万元,请问有什么奖励政策?
市商务局:按照还在有效期的2018年政策来看,对运营满一年,通过第三方平台网上销售额达到300万元的本市电子商务企业,可享受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你的条件符合,可享受一次性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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