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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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1912-0002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互动回应】政民互动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19-12-24
【互动回应】政民互动
发布时间:2019-12-24 17:09 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民姚先生:我是20172月在宁国注册成立的一家电子商务企业,主要在淘宝、一亩田平台上销售宁国山核桃、笋干系列土特产品,预计今年网络销售额可望达到320万元,请问有什么奖励政策?

  市商务局:按照还在有效期的2018年政策来看,对运营满一年,通过第三方平台网上销售额达到300万元的本市电子商务企业,可享受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你的条件符合,可享受一次性1.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