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7日,通过党政办公平台、今日宁国报、政府信息公开、宁国城管微信公众号网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7月7日,意见征求期间,我局共收到建议4条。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的理由
1
发改委对《宁国市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五款、第七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二条提出了修改意见
采纳
2
市场监管局对《宁国市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提出了修改意见
3
请问下有没有责任划分?例如:停在停车位时车辆发生刮擦或者物品遭窃停车管理单位或是城管部门是否会承担责任?
未采纳
车辆发生刮擦或者物品遭窃可直接报警。
4
1、首先,停车收费宜公益为先,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可以参照医疗保险做法,基本保持收支平衡略有赢余,以便可持续发展。 2、运营收支情况定期公开,让财务清晰透明,市民放心。 3、收费道路:建议以津河东路,城东城西路等一些车流量大的繁忙路段为主,按时间阶梯式收费,避免长时间占用,提升周转率,其他非繁忙路段降低收费或者不收费。 4、为响应文明城市创建,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有多余车位的,对外开放(保密、敏感单位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如对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外部车位收费。 5、车流量特别大的,道路建设标准不高的少数道路,建议不允许停车。 6、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按相关法规上限处罚,增加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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