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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9-00036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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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19-09-16
宣城: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16 22:50 来源:宁国廉政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广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新杭中队中队长徐利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末和2018年末,徐利军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价值1000元。同时,徐利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6月3日,徐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宝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1月26日,唐宝国在宁国某酒店举办乔迁喜宴,违规收受“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以及企业负责人等10人礼金4500元。2019年7月22日,唐宝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三、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松年违规公款旅游、领取津补贴问题。2018年6月22日,江松年等6人在开展“七一”支部活动后,经江松年同意赴附近景点旅游,违规报销景点门票480元。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江松年违规领取自设的“满勤奖”等津补贴8560元。同时,江松年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7月11日,江松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