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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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1912-00018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回应 |名城御品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租售等问题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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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回应 |名城御品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租售等问题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回应 |名城御品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租售等问题回复
发布时间:2019-12-17 11:44 来源: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民反映:

来电人是名城御品小区业主,反映(1)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调整和批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程序;(2)名城御品地下车库权属问题;(3)名城御品地下汽车停车位租售价格是否合理。

 

回复意见:

近日,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七部门高度重视业主的关切,经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了《致“名城御品”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名城御品”小区全体业主:

近期,因地下停车位权属、租售等问题,你们集访提出有关诉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规划调整事宜

“名城御品”项目由宁国名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14年初公司向原规划局申报“名城御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2014年5月23日市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名城御品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同意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依据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该小区总户数828户,地下汽车停车位830个(住宅用停车位),地面汽车停车位40个(商业设施用停车位)。2018年,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等最新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对北侧南亚小区影响,宁国名城置业有限公司向原规划局申请项目二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原规划局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履行了方案公示、听证、部门技术审查等程序,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市政府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关于同意宁国市名城御品二期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同意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方案调整后,小区总户数为778户,地下汽车停车位为795个(住宅用停车位),地面汽车停车位38个(商业设施用停车位)。调整前后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给出的住宅每户均一个车位、商业每1000平方米8个停车位的要求。综上,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调整和批复均符合相关法律程序。

二、关于地下车库权属事宜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次,根据该项目在宁国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利用道路、绿化带等场所修建划定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在规划设计内的停车库为出卖人所有,业主享有优先买购权”。此外,经调查确定,“名城御品”项目一期地下停车位均为非人防地下汽车停车位,不受人防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约束。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所有权应属于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进行处置。

三、关于地下汽车停车位租售价格事宜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的规定,地下停车位(库)的租售价格不属政府定价范围,其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对于“名城御品”项目开发企业制定的地下停车位的租售价格,近期相关部门对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引导,要求开发企业根据建设成本、市场行情合理进行定价。目前,住建(房管)、发改、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引导动员开发企业加强同业主沟通,力所能及的让利于民。

广大业主,你们所反映出的名城御品小区地下停车位的规划调整、权属、租售等问题,应当采取理性合法的途径进行;对于因采取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而扰乱公共秩序、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特此致信。

 

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