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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1912-00048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报
名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2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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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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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2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19-12-09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2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9-12-09 13:41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徐大毛 身份证 34252419******6211 宁森公 林罚决字[2019]第60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徐大毛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霞西镇霞西村朱村坪组“曾根生屋后”山场采伐林木33株,11月17日下午采伐结束后,徐大毛使用自家的三轮车将采伐的林木全部卖给他人。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徐大毛在“曾根生屋后”山场采伐的33株林木树种为阔叶树,其中檫树31株,枫树2株,立木蓄积2.18立方米,折材积1.3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计165株;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计1365元。 0.136500 2019/12/3 2099/12/31 2020/12/6 宁国市森林公安局 11341702K16800104K 宁国市森林公安局 11341702K16800104K 正常 1 一年 341881 2019/12/6 公开 对徐大毛滥伐林木行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