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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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3347876T/201903-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天湖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天湖街道2019农村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03-04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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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天湖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天湖街道2019农村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03-0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天湖街道2019农村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11:27 来源:天湖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乡直各单位:

《天湖街道2018年农村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天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全乡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实现县乡公路全部畅通并打通乡间路,以消灭泥水路、实现畅通为目标,完成乡村道路改造和路面硬化,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将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4.2公里,具体如下:

(一)农村公路畅通工程。

1、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到20186月底,使全乡村道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

2、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到2018年底,使全乡每个村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

(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1、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任务,原则上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

2、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

3、实施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全乡3个行政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2018年底,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较大自然村须符合以下条件:山区每个自然村30户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省市统筹,县负总责。省级负责制定有关建设技术标准,下达建设计划,安排部省补助资金,统筹推进工程实施;市级负责指导检查和协调服务,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宁国市政府是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应承担的资金。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动员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

(三)依法实施,自愿申报。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每个环节依法合规、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积极性。尊重群众和基层政府的意愿,群众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市县先建设、省里再补助。

(四)科学论证,精准施策。统筹考虑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旅游资源、镇村建设规划等因素,组织专业人员科学论证,精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方案和标准。因地制宜,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尽量减少土地占用,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进行建设,避免大拆大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管理

1、明确项目法人。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由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由项目所在地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

2、严格招投标管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区招投标采购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3、严格落实监理制。根据项目等级聘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原材料及各项工序进行现场质量监理。现场监理费用由各项目法人承担。

4、严格合同管理。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由项目法人与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抓好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和廉政建设。

(二)施工管理

1、建立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把好企业自检、工程监理、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的各个环节,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区县乡公路管理所、各乡镇要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把好项目质量关;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和技术指导。

2、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公示牌(包含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工期、技术标准、投资额等)、廉政公示牌(包含省、市、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建设、施工、监理、纪检机构等联系人姓名、电话)、安全管理规定牌(提醒工作人员进入驻地或施工现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生产警示牌(向社会公开该项目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管理责任人),封闭交通的应设置绕行公告公示牌。

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1年。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交竣工验收

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负责;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的竣工验收,由设市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乡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2、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以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打捆验收;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按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可按照《安徽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稿)执行。

(四)资金筹集及管理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交通运输部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鼓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实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要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工程具体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

2、明确部门职责。交通办负责牵头编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其余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3、强化督查考核。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已纳入省民生工程,将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区交通、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对于擅自改变工程项目或补助资金用途、不能及时落实地方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停止下达下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4、加强宣传报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参与、支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增强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