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012-0004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12-14 13:29
发布文号 宁林长办〔2020〕17号 关键词 关于做好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偿相关工作的通知,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信息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做好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偿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部门文件】关于做好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偿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我市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和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已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纳入政策性保险。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

野生动物造成的财产损失主要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林木、农作物有关,直接影响山区群众经济来源。这些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小事看似不起眼,但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群众的生活,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影响更大。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维护群众权益决策部署,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做起,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二、 明确职责分工。

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偿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指导全市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补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完成各类补偿工作;国元保险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勘查定损等相关工作,按照保险赔付程序及时赔付到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报损受理、配合保险公司勘查现场、核定损失、确定补偿标准、支付补偿等工作。

三、 严格标准公平公正。

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各乡镇(街道)、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赔付标准,依法依规核实各类损失,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依法补偿,把好事办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宁国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