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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00:00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宁国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要求,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宁国”网站(www.ninggu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国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4113371)。现将宁国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组织推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公众知情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推进,明确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安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统一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两次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讨论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依法行政等涉及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对《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一是稳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宁国市2015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服[ 2015] 58号),按季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测评,对考核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新增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重点领域信息发布、重点公共领域服务等。2015年3月份完成2014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根据考核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补缺补差,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设权责清单专栏集中公开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和市级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1504项,其中,行政审批99项,行政处罚1101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强制51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173项。乡、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共77项,其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63项。街道办事处权力事项共57项,其中:行政审批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48项。根据市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对涉及的事项在电子政务平台的项目梳理平台和办件平台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公开行政职权过程和结果信息。三是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工作。全市除涉密单位外,其他一级预算单位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全面公开了2016年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四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土地征收、土地出让、房屋征收及补偿、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二是做好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外来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及解读,涉企收费,就业信息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三是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用等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五是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摘要公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中设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栏目,各乡镇、各部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了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平台机制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整合政府网站,规范目录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完成市直部门网站的有序关闭,同时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建成包含27部门的政府网站群,消除政府网站各自为政、信息孤岛的现象,有效促进了政府门户网站、各子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的良性循环,2015年3月,宁国市政府网站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2014年度全省优秀政府网站。完成我市承担安徽省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标准试点工作,优化了目录,规范了栏目发布的内容。

二是推进新闻发布,规范政策解读。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编辑并下发宁国市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操作指南,协调、指导部门召开本行业领域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市教体局、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政府、市法院分别召开了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新闻发布会、宁国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新闻发布会、第四届宁国山核桃文化节新闻发布会、“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宣城日报、宁国市广播电视台、今日宁国报、宁国市门户网站、社区论坛、“宁国发布”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时发布了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和实录。同时及时转载相关媒体对国务院、省出台的重要政策的解读信息。市直部门及时组织相关媒体对部门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

三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制定了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宁国市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我市网络政务舆情“发现、研判、报送、处置、回应”等各个环节具体的责任和要求,继续强化对市内外重点网站、论坛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即时掌握舆情动态,综合研判、科学评估涉及宁国的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及时认领网帖,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市“两办”、网宣办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报送、处置、回应重大政务舆情。2015年,通过市政府网站网友咨询、投诉、建议类问题共2074件,按时办结2061件,按时办结率99.4%,得到了网友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的新媒体的作用。2015年,开通了“中国宁国”手机客户端。宁国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现有“粉丝”3758人, 2015年,三个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545条。目前,新浪微博单条信息浏览量1000左右,微信公众号单条信息浏览量150左右。宁国头条号单条信息浏览量2400次左右,其中,推介宁国市情、宁国旅游、工业经济发展取得成绩的信息阅读量均破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37条,同比增长80%,其中市直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4721条,同比增长7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信息14791条,同比增长84%;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525条,同比增长73%。

 

图一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市政府目录发布信息2489条,其中政府领导、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信息176条,政策文件198  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02 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280 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437条,公共服务信息257条,公共监管信息224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171条。

 

图二  市政府目录信息发布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81个,其中,市直单位4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9个,公共企事业单位15个。2015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按时答复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1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办理,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5件,同意公开1件。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费用,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表一:全市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一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与省内先进县市区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在全面推进公开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

在2015年政府网站群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功能,督促市直部门做好网站可用、信息更新及时、互动回应高效、服务实用,同时将政府网站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深化政务公开。

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标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标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和技术规范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更新目录。进一步做好权力清单及时调整、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三)加强机制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建立定期有序发布机制,把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建设成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