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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放流鱼苗促进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19-11-20 08:12 信息来源:宁国传媒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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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在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光倒刺鲃鱼苗放流工作。
  在多方共同见证下,550余斤鱼苗跃入河中,回归自然。这是我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鱼苗增殖放流活动,同时也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体现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
  据悉,2018年,市检察院立案审查周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专家评估,周某某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河道堤防行洪功能和水生生物栖息地功能受损,对鱼类繁殖率和种群数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当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全额赔偿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今年上半年,该案承办检察官与市水利局就该案中环境修复所涉及的河堤护坡工程多次进行实地查看,跟进修复工作的进度,该案所涉的河堤护坡已完工并验收合格。为使受损水域的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恢复,检察院采取放流鱼苗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进行生态修复,进一步丰富了公益诉讼的内涵,增强了公益诉讼实效。
  下一步,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的实践运用,着力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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