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宁国 > 社会

我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25 09:00 信息来源:宁国传媒网 浏览:
字体大小: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正式建立。
  《意见》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凡具有宁国市户籍的0—14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至少接受规定时间康复训练的儿童可获得康复救助。
  救助内容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三项,在救助标准方面,其中手术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不超过6.6万元;肢体残疾矫治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1万元每人。
根据该《意见》, 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