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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市实现2938户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1-01-15 09:53 信息来源: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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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危房改造政策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为目标,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推进危房改造,实现2938户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建部门制定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对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标准,注重审核。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申报→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进行,同时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农户信息第三方核查。坚决退回不符合申报程序、不符合改造对象标准的农户资料。

三是注重管理,加强督查。对危房改造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乡、镇、办事处成立质量监督检查组,到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对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改造质量不达标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及时整改确保房屋质量,做到“达标一户,验收一户”。

四是广泛宣传,接受监督。通过召开危房改造动员会,发放《致农村危房改造户的一封信》、实地讲解、网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和信息。完善档案管理,对危房改造户实施一户一档归档。同时,加强对危房改造投诉的督办,做到投诉问题件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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