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宣办电〔2020〕91号)要求,经有关单位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拟作为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563—4036616)。
一、先进集体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经信局、发改委(粮储局)、农业农村局、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科技局、中溪镇人民政府、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
刘 凡(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程晓燕(四送一服办)
徐正熙(经信局)
孙成斌(中溪镇人民政府)
胡小青(供电公司)
刘小陆(发改委)
朱庆锋(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袁建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甘 标(市委农办)
方建国(宣传部)
吕 波(财政局)
童卫国(仙霞镇)
杨晓见(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彭兴军(财政局)
张 勇(产业招商六分局)
陈称星(税务局)
李 甜(科技局)
黄 剑(港口镇人民政府)
胡 斌(中溪镇人民政府)
柯玉超(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林 枫(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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