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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4 10:04 信息来源:宁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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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防指明电〔2020〕7号

各乡、镇、街道,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受强降雨影响,2日08时-4日08时全市平均降水量86毫米,城区86毫米。其中,甲路161毫米,甲路磨盘山134毫米,港口湾128毫米,万家大龙126毫米,甲路石门114毫米,竹峰桥头铺112毫米,胡乐霞乡107毫米,云梯102毫米,南极、仙霞、汪溪、霞西、方塘、港口80-100毫米,其他乡镇40-80毫米。未来我市仍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根据《宁国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7月4日9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落实日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当前防汛情况,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二、加强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做好天气趋势滚动预报。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及时通报汛情。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会商,为市防指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及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及雨水情,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增强市民避灾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山洪易发区、地灾隐患点、水库电站、病险塘坝风险区、旅游景区、低洼易涝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等防灾薄弱环节以及学校、敬老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迅速消除隐患。
  四、加强工程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科学调度,确保度汛安全。加强水库电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超蓄。要切实做好在建涉水工程安全施工,落实预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转移避险。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堤防、水库的巡查防范,抢险队伍集结待命,视情果断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撤离水面作业船只,停止一切河道采砂、涉河施工等作业,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执行各项指令,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防汛工作有序进行,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宁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4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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