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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国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4 09:04 信息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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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秘〔2018〕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现将《宁国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24日      

宁国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试点,不断提高我市人民健康水平,结合宁国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爱卫发〔2016〕45号),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从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促进健康公平着手,围绕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构建健康社会,培养良好健康行为,持续改进健康影响因素,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让健康生活理念走进机关、单位、社区、家庭等场所,扎实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筑建“健康宁国”基础,以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健康“细胞”建设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不断改造生活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联创共建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相关部门的协作,明确健康“细胞”的创建和管理责任,实施联创共建,打造“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社会”的大创建格局,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卫生防病意识、自我保健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健康生活,人人参与”的氛围。
  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的原则。按照机关、单位、学校(幼儿园)、社区、企业的不同特性,在卫生创建、文明创建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树立典型、由点及面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单位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工作目标
  以重点推进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幼托机构)、健康企业、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建设为内容。2016年(含)以前已命名的省级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按照健康“细胞”相关标准继续完善,接受考核评估;2017年正在或将创建省级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的与健康“细胞”建设同步进行。2016年(含)以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示范创建活动中命名的市级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等依然有效,命名期满按新的评估细则进行复审。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爱卫会成员单位、学校、医院都要开展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建设;已命名的省级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先期达到省级健康村镇示范点标准。
  (二)工作步骤
  1. 试点建设阶段(2017年10月-12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企业等各类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并启动建设,探索评估体系建设。
  2. 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2020年):在全市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各类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全面启动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3. 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长期):建立并完善健康“细胞”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四、重点工作与职责分工
  (一)重点工作
  1. 建设健康单位
  通过制定完善各项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建设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广泛普及控烟、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健康等健康相关知识,积极开展广播操和工间操,为干部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养职工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在建设健康城市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局、卫计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建设健康学校
  以健康教育为载体,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中小学行为规范教育,完善学校教育健康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健康宣传活动;加大学校控烟力度,校园内禁止吸烟及烟草制品售卖;强化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实施好学校体育工作,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实施“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健康家庭”教育活动,使在校生从小形成健康理念和健康行为,提高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团市委、妇联
  3. 建设健康企业
  以人人享有职业健康为目标,改善健康环境条件,完善和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工体检、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制度,有效预防和降低意外伤害、职业病、慢性病的发生率,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加大企业健康文化建设,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各种群众性健身活动。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港口园区管委会、经信委
  责任单位:安监局、总工会、卫计委、教体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建设健康医院
  全面改善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和人性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与社区医院和其他医疗单位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健康促进。加强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力度,巩固发展控烟成果,倡导健康生活工作方式。
  责任单位:卫计委
  5. 建设健康社区(村)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健康保障体系,积极开发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广泛开展社区内慢病、常见病、传染病、合理膳食、运动保健等健康知识宣传,加大社区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维护,开展社区居民互助关爱活动,使社区生活环境、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显著提高,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显著增强,人民群众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卫计委、文明办、民政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
  (二)职责分工
  1.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健康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的健康单位推选工作。
  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辖区内健康单位推选工作,包含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除学校、医疗机构)、餐饮行业等,以及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推选工作。
  3. 各市直单位负责城区内独立法人的二级机构健康单位推选。
  4.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大院内健康单位推选工作。
  5.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健康企业推选工作。
  6. 市教体局负责健康学校(幼儿园)推选工作。
  7. 市卫计委负责健康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推选工作。
  8.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城区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一条街的选定工作。
  9. 市住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自负责城区及辖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的选定工作。
  10. 市商务局负责健康农贸市场、健康商场推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健康“细胞”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举措,更是我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建设健康城市的基础和保证。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执政为民和对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宁国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把建设健康“细胞”工程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设工作,确保健康“细胞”工程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学校、健康促进基地、宣传栏等基层阵地,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层面的宣传。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将健康“细胞”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各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要积极筹措和落实建设健康“细胞”工程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将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对每个已立项、并经测评达到指标要求的试点社区(村)、乡镇(街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评估督查,科学推进。为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成立健康促进工作评估专家组,专家组设在市卫计委,负责培训指导和协助制定完善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参与工作效果评估。市爱卫办按照健康“细胞”指标体系,组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向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为调整方案、指标及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专家组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附件:1. 宁国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 宁国市健康促进工作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宁国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何 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 方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汪伟平  市政府办主任

                   汪世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项道根  市编办主任

                   谭 浩  市财政局局长
                   洪建华  市人社局局长
                   李 军  市目标办主任
                   陈良龙  市发改委主任
                   赵从群  市卫计委主任
                   杨从生  市教体局局长
                   李 靖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海宾  市住建委主任
                   余建亚  市城管局局长
                   黄和喜  市经信委主任
                   韩建民  市公安局政委
                   陈 健  市民政局局长
                   郭玉峰  市环保局局长
                   陈 勇  市安监局局长
                   傅 虹  市商务局局长
                   江周斌  市统计局局长
                   汤池平  市文明办主任
                   彭小强  市美好办主任
                   杨献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明晖  市文旅委主任
                   梅骏国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童卫国  港口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章 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建军  市总工会主席
                   黄 竞  团市委书记
                   汪慧勤  市妇联主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为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健康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委,由赵从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黄兴(市政府督办室主任)、王文强(市卫计委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等工作。
  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如有人事变动,由现任岗位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宁国市健康促进工作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从群  市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王文强  市卫计委副主任
                    王宗兵  市卫计委副主任
                    张方杰  市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汪家亮  市爱卫办主任
                    朱越友  市卫计委疾控科科长
                    李再进  市疾控中心主任
                    杨 武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绍敏  市中医院副院长
                    雷文辉  市爱卫办副主任
                    汪亚云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洪卫华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
                    曹 宏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胡倩华  市疾控中心慢病防控制科长
                    张 丽  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员
                    王江水  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李玉胜  住建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 伟  环保局生态科副科长
                    谢忠于  教体局法制安全科科长
                    刘永奎  城管局环卫处副主任
                    龚 平  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陈 昕  文明办综合科科员
                    赵林火  美好办农村环卫科科长
                    胡 倩  总工会组宣部部长
                   蔡樱良子  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邵 琴  市妇联组宣部部长
  健康促进工作评估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爱卫办,负责培训指导和协助制定完善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健康“细胞”工程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向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为调整方案、指标及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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