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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20-03-30 11:25 信息来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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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涉企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巡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营商环境重要精神、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并解决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效率不快、政策落实不优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其他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市政府院内老档案馆二楼市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二)举报信箱:市委政府大院出口处门卫室外墙,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大门右侧,经开区港口园区办公楼一楼大门左侧,青龙湾管委会大门一楼门口右侧。
  (三)电子邮箱:xcngxcyz@163.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3—4036306,手机18297582601
  集中接访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10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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