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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2356562392/202505-00003 组配分类: 舆情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名称: 【主动回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13 发布日期: 2025-05-13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舆情回应

【主动回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方式?

发布时间:2025-05-13 11:28 来源: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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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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