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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409-00083 组配分类: 灾害处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应急局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灾害处置

宁国市应急局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30 16:05 来源: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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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日,宁国市应急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部署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要求有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全面细致开展,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深入摸底排查。926日起,有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根据前期统计的受灾群众底账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详细调查受灾群众家庭情况,了解受灾群众自救能力以及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做好审查、汇总、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应急部门将根据受灾困难群众需求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救助资金和物资。

二是明确工作程序。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即今年受灾困难群众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村委会或村民组申请,其诉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和公示公告5日无异议后,可以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救助申请和审批,确保救助对象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可追溯。

三是突出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精准救助,按照一户一策原则,不搞平均主义和一刀切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在冬春救助工作中,要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及时张榜公布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有关情况,提升群众知晓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

下一步,宁国市应急局将会同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审核把关、强化资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物资全部发至受灾困难群众手中,让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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