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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注销】8号
根据有偿收回不动产协议书,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注销登记。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联系电话:0563-4012133。
序号
8
不动产权利人
宁国市百事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证书号
房地权宁字第5022号
不动产坐落
中溪镇三元村石牌组
面积(㎡)
4070.01㎡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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