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404-00100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救助标准】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预计7月发布,目前按照23年标准执行。
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65元/月∙人;
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732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715元/月、半护理429元/月、全自理57.2元/月;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500.5元/月、半护理286元/月、全自理42.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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