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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上师三津学校:
你校上报的《宁国上师三津学校举办者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宁国上师三津学校举办者由汪宏美变更为宁国市宏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其他事项不变,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2024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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