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智能问答问答知识库 无障碍 关怀版繁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宁国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校园安全
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2307-00156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校舍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6 发布日期: 2023-07-26

关于印发《宁国市校舍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5:12 来源:西津街道办事处 浏览:0
【字体大小: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刻汲取齐齐哈尔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严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舍、体育场馆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牢守住校园安全的红线。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全方位开展校舍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安全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法人是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抓落实。全面落实校舍安全“四方责任”,即:校舍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校舍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校舍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校舍安全管理体系。

(二)实行分类处置

对排查中发现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处置,能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对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坚持清单式闭环管理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制定校舍隐患整治“一房一方案”,精准施策。建立完善“隐患初排-复查整改-督查问效”的闭环式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一)组织开展摸排

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要立即对校舍(包括学校内的各类建筑物及校园围墙、建筑工地、临时工棚、自建房及违章搭建物等)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校内体育场馆、“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校舍、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问题。对初步判断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立校舍安全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

各校要发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作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涉生房屋进行调查摸排,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属地相关部门予以整治。

工作完成时间2023730日前。(纸质版分别报教体局法安科和基建装备中心)

(二)分类整改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学校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结束。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也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学校暂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报告,研究协调解决。坚决停用、拆除D级危房校舍,严格杜绝危旧校舍、水毁校舍带病使用、隐患校舍违规使用。完成时间20238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体局成立宁国市校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王泽银

副组长:黄乐 胡卫琳 胡家洲 许竞龙

成员:教体局基建装备中心工作职责:牵头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技术保障,指导做好房屋安全性鉴定,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教体局法安科工作职责:加强校舍安全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教体局教育科工作职责:督促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教体局体育科工作职责:督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教体局督导科工作职责: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指导。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法人职责:落实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整体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开展集中调度、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工作督导

市教体局督导科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同志。

(三)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0237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