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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1-00003
组配分类: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3年第四季度关于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4-01-01
发布日期:
2024-01-01
2023年第四季度关于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01 17:01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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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宁国市无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的相关信息,故暂未产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续如有,将及时更新。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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