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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2356562392/202310-00007 组配分类: 舆情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名称: 【互动回应】宁国传媒网的“在线访谈”栏目问答汇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互动回应】宁国传媒网的“在线访谈”栏目问答汇总

发布时间:2023-10-30 15:03 来源: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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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1 之前没听过征管中心这样的部门,征管中心是干什么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简称市征管中心)为宁国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11月,为进一步理顺全市征收征迁工作机制,经宣城市委编委批准,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在既有的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管理处基础上,成立了宁国市征管中心,办公地点在市财政大楼一楼。

我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征迁与安置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承担本级行政区域内土地和房屋征收征迁与安置补偿的政策制定,负责全市征收征迁任务下达、程序完善、业务指导、资金拨付、档案管理等工作。

 

提问2 我们宁国市今年实施了哪些拆迁项目?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城市建设,征迁先行。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征迁就是抓发展,抓征迁就是惠民生”工作理念,聚焦强功能、提品质、优形象、扩能级、增福祉,围绕交通改善(如S104西北外环、G329、S465东北外环、宜黄线改造)、城市防洪保安提升(如河沥溪双桥扩孔及东津河防洪堤工程、万家水库)、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如河沥九年一贯制学校)、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如站前广场配套路网、西津河游步道改造、瑶朋路)园区载体提升和经济发展(如汪溪智能产业智造园、仕净环保二期)等6大方面共实施征收征迁项目120个,截至目前,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广大征迁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累计完成土地征收7635.98亩,房屋征迁192495.41万平方米,有利的保障了上述这一批固本强基、惠民生的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提问3 前一段时间相关载体都在积极宣传“百日会战”行动有关信息,氛围非常浓厚,想了解下“百日会战”是搞什么的?现在进行的怎么样了?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

1.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征收征迁工作提质增效,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自2023年7月中旬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聚焦年度既定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开展征收征迁“百日会战”行动,涉及项目80个,涉及房屋849户220135.58平方米,土地6912.88亩。截至目前,共完成土地征收5541.26亩(进度80.16%),房屋征迁646户164481.74平方米(进度74.72%),实现21个项目攻坚清零。同时,各属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媒介积极宣传“百日会战”行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全社会知晓征迁、关注征迁,人人理解征迁、关心征迁、支持征迁、参与征迁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

提问4 我们市里目前拆迁执行的是什么政策?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

房屋方面:执行《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宁政规〔2020〕1号)、《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宁政规〔2020〕2号)

土地方面:执行《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宁政规〔2020〕1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20〕2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

迁坟方面: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坟墓迁移补助标准的调整》(宁政办(2017)33号)

青苗方面: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青苗补偿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1)9号)

提问5  我是G329项目汪溪街道殷北村的征迁户,我家征迁协议已经签了1个多月了马上面临要买房子交款,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够拨下来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G329项目贷款审核目前省发行已过贷审会,目前正在走后续放款拨付流程,近期将到位


提问6 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方式,过渡安置费结算有什么区别?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根据宁政规(2020)1号文件《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和宁政规(2020)2号文件《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规定:过渡安置费自被征收户搬迁交房之日起计算,并根据可享受过渡费补助的房屋建筑面积、区位划分予以结算:1.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6个月一次性支付过渡费;2.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用于置换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过渡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过渡费按18个月计算支付;如安置房交付时间超过18个月,则以实际超过的过渡时间双倍计算另行支付;3.选择产权调换,由政府提供过渡房源的,不支付过渡费用。


提问7 拆迁户领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被征收人领款必须提供被征收人本人一类银行卡,出具领条。如果想打到家庭其他成员卡上,必须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被委托人一类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


提问8 请问我家住在嵩合社区老火车站附近一直听说高铁南站建好后,既有的皖赣铁路西迁,我们所在的地方要纳入拆迁,请问什么时候会拆迁?我们也早点想拆掉。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你所说的位置目前不在2023年度征收征迁任务计划内。全市年度征收征迁任务的确定,主要根据市委政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来排定的,后续假如有拆迁计划,请你们密切关注市政府发布的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国有土地征收公告等相关信息。

提问9 请问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需要贵单位盖章确认,需要多久能办理?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每周五上午集中办理手续,下午通知群众领取,如遇节假日可提前一天领取。

提问10 请问村干部到我家来丈量房屋面积,但等很久也没有拆迁消息,那测了房子要等多久才拆迁?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在谋划下一年度征收征迁任务时,需要业主单位提供该项目涉及的征收征迁任务数、预算资金,业主单位会委托属地开展前期摸底工作,包括丈量土地和房屋面积,房屋附属物测算等。谋划的项目根据项目红线图确定征收征迁任务,再提交征收征迁指挥部会议,通过后正式下发到属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征管中心下发的任务数开展征收征迁工作。

 

提问11 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需要哪些前置条件?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提问12 请问进行征地的是什么部门,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现行法律对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土地上房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分别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等予以规范,两者的权力主体有所不同,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而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征地时一并处理。

 

提问13 房屋征收过程中,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机构是怎样选择的?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评估机构选择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2)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3)以上两种方式被征收人都不配合,可以采取摇号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提问14 遇到老人家失去行动能力或被征收人短期内无法回家等特殊情况时,怎样顺利签订征收合同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况:(1)由全体成员共同签订(2)户主代表全体成员签订3)户主出具委托授权书,委托某一成员签订;(4)全体成员委托非户主之外的其他成员签订。

 

提问15  9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区片综合地价,针对该文件,我市下一步如何安排的?

【宁国市征管中心】网友你好!省政府关于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于广大征迁户来说是好事,因为总体征地价格提升了,征迁户获得补偿更多了。对于62号文内容通俗理解为:2023年之前实施的项目、2023年实施的项目,只要是项目所涉土地报批批复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均按照新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目前自规部门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围绕202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征地批复的项目开自查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省相关部门关于自查后续工作安排予以落实。同时,对于当前正在开展的征迁项目,土地征收严格按照62号文件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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