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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310-00196 组配分类: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1 发布日期: 2023-10-31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08:18 来源:竹峰街道办事处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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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城乡社区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现就做好2023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以普及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知识和救助技能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为载体,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居民避灾自救和互救技能为重点,提高城乡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建任务

各乡镇、街道认真谋划,对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标准,积极推荐自然灾害风险大、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的社区和村参与创建(原则上不少于1家)。

三、工作安排

为有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明确如下:

1、部署阶段。3月底前,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各地根据创建标准评分表开展摸排考评工作,确定上报符合要求的城乡社区(村)名单。

2、评估阶段。4月上旬前,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申报的社区开展资料和现场评审,评估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完成级审查后,确定当年参加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

3、实施阶段。4月至8月初前,乡镇、街道指导创建单位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完善各项工作档案。

4推荐阶段。8月上旬前,根据创建工作成效及市级相关单位验收情况,视情推荐上报参加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

5申报阶段。9月中旬前,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整理完善创建申报资料,填写并上报自评表、创建工作申报表和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并组织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6、验收阶段。10月上旬,接受省及宣城市组织开展的创建工作实地检查和第三方测评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努力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打造成为民服务的品牌,建设成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把握标准,落实措施。要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社区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介,宣传专栏、宣传牌等载体,中小学、市民学校等平台,以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努力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明确思路,做好申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各地要充分结合社区(实际,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四)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应急、科技、气象、消防部门要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创建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创建成效;太平洋财险宁国支公司对创建单位应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宁国市气象局 

宁国市科技局 宁国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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