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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401-00166 组配分类: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7 11:03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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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一)到期换领

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二)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旧的居民身份证。

(三)丢失补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收取工本费用   20元/证 

2、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用  40元/证

收费依据:《财税[2018]37号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现行有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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