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401-00202 | 组配分类: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1.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2.事项简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符合互转法定条件的
3.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凭证》或《居民养老参保凭证》
4.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员在窗口或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证明文件送达申请人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需收费
8、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港口镇二楼社事办
10、咨询查询途径:港口镇社事办0563-4800001
11、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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