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303-00089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各类防汛应急预案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应急预案 |
根据市防指《宁国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关于开展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点编制的通知》 ( 皖防指办〔2022〕31 号 ) 要求,结合省印发示范文本,尽早完成2023年度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同时指导相关村 (社区) 做好村级防汛、防台风、防山洪、防地质灾害、水库抢险等各类应急预案修订 (可参考《南极乡龙川村防台风应急预案》,立足实战实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预案),并按有关程序组织审查、发布。
各乡镇、街道及水利、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有关单位要对主管在建涉水工程进行调查摸底,指导督促跨汛期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并严格审查。在建涉水工程项目信息统计表于4月20日前报市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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