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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112-00199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义务教育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1 发布日期: 2021-12-21

义务教育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发布时间:2021-12-21 14:53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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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小学和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义务教育(初中)完成证书》。毕业证(现为完成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由毕业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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