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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101-0003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的优先分配群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1-25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的优先分配群体

发布时间:2021-01-25 12:02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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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中给予优先分配。

1、重点优抚对象;2、65周岁以上孤老;3、重大疾病;4、最低收入家庭;5、环卫、公交行业困难群体;6、四级及以上残疾;7、棚户区改造户;8、失独家庭;9、地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10、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转业军人;11、见义勇为人员;12、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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