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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101-00021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调换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公租房调换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1-05

公租房调换

发布时间:2021-01-05 16:15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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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经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同意后,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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