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智能问答问答知识库 无障碍 关怀版繁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宁国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401-00108 组配分类: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9 09:24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0
【字体大小:

一、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墩镇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备注: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内容中需体现弃婴(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捡拾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