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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401-00107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9 09:23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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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墩镇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备注: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

七、办理时限

114周岁以下:当场办结 ;

214周岁及以上: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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