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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1-00246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1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1 13:33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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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主体
   个人
   二、办理条件
   经济困难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核实材料——决定
   五、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0563-4806051
   九、监督投诉电话:
   十、办理地点:港口镇公共法律服务站
   十一、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十二、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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