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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朱***

关于本人失地农民的失地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费用转社保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1 18:20责任单位:宁国市人社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本人是宁国市霞西镇霞西村板粟塔组村民朱亚琴,2010年左右修高速路,自己家田地被征,受政府照顾为我这个失地农民办理了失地保险,首先非常感谢人民政府。然而现在生活消费太高,失地保险发放标准太低,无法维持生活所需。大概2013年时,政府给过一次补缴费用转社保的机会,但是当时实在家庭困难拿不出那么多钱。这些年在宁国城区打零工,因为没文化没技能,只能做做保姆之类的事,也没有参加保险。目前本人仍然在别人家中做保姆,今年57周岁,很快可能就做不动了,想到马上要回家养老了,家中却没有田地可以维持生活必需。担忧自己养老的问题,故于此咨询,本人失地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费用转为社保。本来保险就是为保障穷人的基本生活权利,困难家庭反而没有能力参加,感觉略失公平。这些年打零工存了一点钱,却被告知没有机会转社保了。本人是农民,只做过保姆,为社会贡献的力量很有限,跟各位领导固然无法相提并论,领导们为全宁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做着巨大贡献。然而这一小小困难还是希望政府能帮忙解决。携全家感谢领导,感谢人民政府。
回复单位 宁国市人社局 2021-03-12 16:16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根据《关于停止执行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的通知》(宣人社秘[2015]275号)文件,被征地农民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已于2015年11月1日废止。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高档次缴费,切实提高到龄后的养老金标准。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63-401269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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