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是否进行过
发布时间:2020-11-25 17:15责任单位: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政府办公室2020-11-11发布的关于《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是否进行过公开意见征集,其中涉及的补偿价格是否符合现阶段宁国的实际?
回复单位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2020-11-26 12:2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于2020年9月初启动《宁国市规划区外被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17〕34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经过草案拟定、专家论证等程序,2020年9月22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代表经过听证,通过听证会形式征求意见,并根据听证会意见对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标准进一步完善。补偿标准较2017年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