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市区抓狗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22 21:07责任单位: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尊敬的政府领导,城管抓捕流浪狗及宠物狗的条件是否有界定,自家宠物狗在自家门口屋檐下被抓捕,而且狗狗证件齐全,主人在家解释的情况下,因强行解释狗狗会到处跑的理由进行抓捕,并需次日交钱以后才能赎回,是否存在执法过度情况,对何种情况宠物狗需进行抓捕,请领导进行广而告之,我们定按要求贯彻落实。请领导予以解惑。
回复单位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2022-06-23 15:5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饲养宠物,不得散放。请依法养犬,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