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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梅***

土地经营承包权应该得到维护

发布时间:2022-01-07 16:23责任单位: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甲路镇甲石公路拓宽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好事应当办好。位于石门村田浪坞路段在拓宽时需要占用本户路下部分农田,公路基准面和本户路下的农田落差有2.6米。石门村村委会2021年5月31日按照勘测定界图范围和本人签订了征收水田0.157亩的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协议。但在施工中,因为未建挡墙,而是采取超范围大面积填方压实充当路基的方法,在勘测定界范围内浇筑拓宽路面。这一简单粗暴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本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超范围填方面积约1.5亩左右,目前仍然占用作石方堆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本户强烈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尽快恢复征收面积以外非法占用的水田和沟渠的原状。恳请有关单位领导督促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回复单位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2022-01-12 09:29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甲路政府已收悉,经过了解,因甲石道路拓宽需要,田浪坞路段征用梅某户农田0.157亩,并与该户签订了征用协议,农田征用宽为3.5米,原有水泥路路肩宽为1米,石门村村委会要求施工方在征用范围内填方夯实,连接老水泥路面拓宽浇筑2.5米,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建设路挡墙。对于将土方倾倒在梅玉宝征用农田以外填方问题,经过了解是施工方自行对接,是梅某本村亲戚允许施工方垫土方,其原因是地块处于低洼积水无法种植山核桃树及粮食,填方便于更好耕种;至于目前堆放废石,现与农户对接协商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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