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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毛***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权益如何保障

发布时间:2021-11-25 15:37责任单位: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我是西湖壹号小区业主,由于新小区交付率低,交付年限不足,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但是无论是与开发区、物业还是业主之间的沟通,都缺乏一个既能在开发区、物业门前说得上话,也能在街道办和政府各部门之间沟通,也能使业主信赖的人员或者组织。第一批交付的业主在实际生活中,各项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小区交付四个月,一个垃圾桶都没有,停车费道闸管理业主更是一句话说不上,业主个人找到物业不被重视,公共区域广告等收入没有公示。
业主在开发区和物业面前是个十足的弱者,单个人不具备与开发区和物业沟通的对等的能力,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亟需一个可以在业主和开发区、物业、街道办、政府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组织,否则,业委会成立之前,业主的话语权得不到重视,业主各项权益都无法保障。
期待市政府、西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官方部门能够考虑到小区业主的实际需要,切实保障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各项权利,使得业主能够公平、有效、高效、切实地解决问题。
回复单位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2021-11-29 15:1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西湖壹号小区分三期建设,目前只有一期房屋交付,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且该小区并未完成综合验收交付属地管理 ,但需要街道社区协调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将竭尽所能协助处理。同时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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