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不作为,不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11-20 16:33:25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
河沥溪新亚家具城旁有一自建房,未开通自来水,近日去水务公司咨询后缴纳开通费4000余元,缴费后水务公司才告知须到市住建局盖章并开具同意施工字样后方可施工,我既然已经缴费4000余元,为何还需我个人去开证明,这不应该是水务公司应该去做的事吗?更何况我个人去,相关单位会为我开具相应证明吗?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让群众享受高质量生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这难道就是宁国市水务有限公司及其公司的监督管理单位在为群众办实事吗?
回复单位
自来水公司
2021-11-22 1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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